我单位关于鄂尔多斯“水权收储交易”平台建设项目需要进行项目监理服务,现邀请有实力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,现向你单位咨询关于鄂尔多斯“水权收储交易”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报价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采购单位 |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| 项目地点 |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桑盖村四社 |
交付使用时间:签订合同后30天内 | |||
交付使用地点: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桑盖村四社 | |||
付款方式:经双方协商后,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 | |||
项目概况:本次项目针对鄂尔多斯“水权收储交易”平台建设,核心目标是优化水资源配置,促进水权交易规范化、市场化。该项目将搭建集水权收储、交易、监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,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水资源的精准调配与高效管理。平台建成后,将有效提升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,保障生态与经济用水需求,助力鄂尔多斯市水资源可持续发展。现需对本次项目进行项目监理服务。 |
二、报价要求
请贵公司按照设计方案中的预算金额进行下浮费率报价。并于2025年2月19日17:00(北京时间)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至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(地址: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桑盖村四社)或以扫描件的形式报送至邮箱。
联系人:王新宇
联系电话:13274890900
邮箱:18847710900@163.com
三、项目技术要求
(1)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》国办发〔2019〕57号;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内政数字〔2024〕98号;《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》鄂府发〔2023〕41号。
(2)工程量清单后附。
四、报价须知:
(1)所报报价超出项目技术要求中,参考文件的规定费率视为作废,自动退出本次询价;
(2)询价通知书内容不得有二次修改,否则视为报价无效,自动退出本次询价;
(3)询价通知书未按时限要求送达我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此次询价,自动退出本次询价;
(4)加盖公章和法人手章处未加盖或少加盖,视为无效报价,自动退出本次询价;
(5)设计方案及其他资料不以网络形式传输发送,需各参与报价公司准备移动存储介质到我公司自行拷取(地址: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桑盖村四社);
五、选取原则
根据报价最低者参与此次采购项目。
版权所有: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477-3115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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